第(2/3)页 林安礼的存在感很奇妙; 他一路没有言语,只默默跟随,但众人皆知他才是此行的正主。 一日山路行进,印第安人总能在没有道路的山林里,发现隐隐约约的野兽行迹—— “这是野兽小径。” “族中的老人说,山林里的野兽会朝圣雨神,只要追逐它们的足迹,就能找到巫师部族。” 对此解释,马克等人都不是很信服; 野兽难道就没有窝吗? 万一走着走着找到人家巢穴了呢? 可除了相信他们,也别无他法。 林安礼仔细观察一天后,有所发现,两名向导所说并非虚言。 野兽行径多是固定的,才能产生痕迹; 世上最初的道路,本就是动物迁徙踩踏出来的。 而大多数动物的天性本能,都会尽可能掩藏它们归巢的路线,时而进行更替。 反之,凡出现野兽小径的路线,多是动物集中去往某处,积年累月形成的。 朝圣的说辞暂且摆在一旁; 搜寻水源地、狩猎区域的解释更符合动物习性。 不过,还有一個问题困扰着林安礼。 众人双骑轮换,也花了两天才抵达萨拉托加,入山后更不知道“巫师部族”还要走多久; 就算以总共四天的路程计算,往返一次威廉姆斯庄园的时间就是八天; 对方怎么作到每三天下一次毒的呢? 滞留纽约? 可长达四年的时间,所付出的时间成本也太大了吧? 总不可能只为了折磨报复,就四年不回家,一直呆在纽约吧。 如今的美国城镇中虽说有印第安人的身影,但他们大多不会长时间滞留,只为交易或接取雇佣任务,才会踏足城镇; 而且,凡是能出入城中的,多是被人所熟识的。 任何一个生面孔出现,都会引起不小的波澜。 更别提,明知威廉姆斯被诅咒折磨,他的属下若发现印第安人的生面孔出现,不可能不为所动。 林安礼皱眉凝思; 如果是自己全力奔袭的话,的确可以一夜赶至萨拉托加。 那蛇女的速度并不慢; 加之她对自己部族山路熟悉,以一天一夜计算,往返也需三天。 同样不符合逻辑。 一夜歇息,众人再次出发。 …… 1月22日。 纽约。 哈德逊河畔南岸街区,酒馆林立。 这里是底层工人的温柔乡,酒精与美色充斥其中,糜烂且梦幻。 沃尔夫已在这里厮混了半个月。 终日与酒作伴,又驰骋赌桌之上。 到夜里,只需消费几刀就能得到一个住处与女人的陪伴,醉生梦死。 然而,他的美梦在今日破碎。 “把这个废物给我丢出去,这里不欢迎穷光蛋的光顾。” 几名壮汉正将他从酒桌上拽起。 沃尔夫拼命挣扎却不得解脱,只有无能狂怒的大喊:“法克!放开我!我在这消费了数百刀,你们不能这么对我!” 一旁人看客的嘲弄:“就他这个鬼样子,还能拿得出几百刀的巨款?” “哈哈哈,你不知道,这家伙是一艘商船的水手,据说去了一趟东方,攒了四年的薪水!” “结果这家伙是个烂赌鬼,半个月时间就输光了积蓄,一文不剩!” 听得知情人的解释,众人惊呼:“他真有几百刀?” “真该死,我要有这么多钱,早就去田纳西买一座农庄,滋润的过日子了!” “听说现在的棉花产量很不错,几年就能将本钱翻倍。” 周遭人无情嘲讽,只等沃尔夫被丢出酒馆,就对他没了兴趣; 这样的人在酒馆街太常见了,发了笔财就膨胀的分不清东西南北; 运气好的幡然悔悟,重头再来; 运气差的,就沦落街头,变作流浪汉,愤世嫉俗。 噗通。 沃尔夫沉沉倒地,又见得酒馆大门关闭,脸色怒红:“该死的,为什么整个世界都在针对我!” 他缓缓爬起,心中也是悔恨。 四年辛苦,半个月就付之一炬,若让他重来一遭,他一定不会这么做。 “现在怎么办?去找格里昂他们?” 可等他想起那天分别时,三人的怨怼目光,他就怒火中烧:“那件事怎么能怪我?是罗伯特,是罗伯特那个杂种翻脸无情!” 正在这时;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