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3章 竹林女妖【为盟主“灯似火”加更】-《大周仙吏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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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作为捕快,李慕曾经仔细研读过大周律。

    大周律法,大都是为大周子民指定的,但对生活在大周境内的妖鬼精怪,乃至于修行者,也做了约束。

    对于一般的小案,比如黄鼠夫妇,只是偷了村民的几只鸡,朝廷也不会致他们与死地,依照律法,双倍赔偿即可。

    而对于害人性命的妖邪鬼物,律法毫不留情,除恶务尽,直到他们魂飞魄散才罢休。

    吸人阳气修行,介于两者之间,虽不致死,但惩罚也不轻,最低也会废去十年道行,那些道行不深的妖物,可能直接会被从化形打落塑胎,需要重新修行。

    李慕先回了一趟衙门,将郭家村的情况禀报上去。

    赵捕头闻言道:“今天晚上,我派两名凝魂境捕快和你一起。”

    “不用了。”李慕摇了摇头,说道:“需要通过吸人阳气修行的东西,道行不会太高,我一个人应付得来,人多的话,恐怕会打草惊蛇……”

    赵捕头想起李慕在第三场幻境中的表现,知道他的实力应该不止凝魂,点头道:“那你一切小心,如若有什么不对,立刻退走。”

    他走进值房里间,取出一张符箓,递给李慕,说道:“此符给你,关键时刻,可保你退路无忧。”

    李慕接过符箓,发现这是一张神行符。

    但此符中蕴含的灵力,要比李慕自己书写的神行符多得多。

    符箓品阶越高,威能越大,这种品阶的神行符,恐怕最低也是出自神通境修士之手,能发挥出的极限速度,也会大大提升。

    有了此符,哪怕是遇到中三境的妖鬼,也能轻松退走。

    这种品阶的符箓,价值不菲,郡衙果然财大气粗,玄阶符箓,也能给普通捕快出任务时配备。

    李慕问过那农妇,他的丈夫,每天晚上,会在天黑前出去,现在距离天黑还早,李慕并不急着过去。

    他来到郡衙一处堆满书籍的屋子,从书架上取出一本书,坐下看了起来。

    不管是县衙还是郡衙,都有藏书阁存在。

    这其中的书籍,是为衙门内的修行者准备的,郡衙的修行者,没有宗门,修行靠的大都是朝廷提供的资源。

    这些书的门类很杂,符箓,丹药,阵法,以及各种偏门的道书都有,虽然都是基础的书籍,不可能触及符箓派、丹鼎派、灵阵派的核心机要,但用于刚刚踏入修行的人扩展见识,也足够了。

    李慕看书来者不拒,不管是多偏门的书籍,也不管现在能不能用到,他都不挑。

    千幻上人教会的李慕的,不仅仅是小心谨慎,不要轻易相信他人,还教会了李慕多读书准没错的道理。

    下午时分,李慕离开县衙,先回了一趟家。

    柳含烟正准备出门买菜,问道:“今天我做饭,你想吃什么?”

    李慕道:“今天有件案子要办,吃饭不用等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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